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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阀框架物资招标采购补遗公告
采购编号:CR1108-JC-2025-66
包件号:FHF-01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防火阀框架物资招标采购文件(采购编号:CR1108-JC-2025-66、包件号:FHF-01)进行如下补遗:
一、框架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框架合同付款方式:
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 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7.2 付款方式及期限”调整为如下内容:
7.2.1.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监理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结算到货物资货款的50%(付款达到50%)。
7.2.2.安装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结算到货物资货款的20%(付款达到70%)
7.2.3.开通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结算到货物资货款的27%(付款达到97%),剩余3%,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全线开通正式运营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终生保证责任)。
7.2.4 乙方在申请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
7.2.6 如发生货物、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扣款、退货或其他需要发生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时,双方均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在争议尚未协商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争议部分货款。
三、采购实施方式
框架合同签订后,在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可根据采购需求,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通过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照框架招标文件和本框架合同约定规则,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权利、义务和具体采购数量、价格、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等。采购合同签订1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采购合同额3%。
四、时间调整
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由“2025年5月16日14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由“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6日17时00分”。
澄清提问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23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调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由“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调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