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抚州市东临新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抚州市东临新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抚州市东临新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抚东临经招审批字〔2025〕44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15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9.70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范围调整的权力。 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给排水、电气、交通及监控、绿化等)、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配合; 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3、工程采购招标范围:除甲供材料(沥青砼、水稳料、球状灌木、乔木等)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及调整甲供设备、材料的范围。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抚州市东临新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工程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其中任意一项);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工程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任职员工。(2)任职员工如证书上不能体现在该单位任职,则提供住建云截图或任职单位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进赣备案: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 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6、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 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抚************办公室,联系电话:******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联系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28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28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5月28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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