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成立10年以上,年销售额达300W以上,需具备军工企业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
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代理类供应商需提供对应品牌的授权经销许可证明或代理资质,提供相关承诺。
二、供应商获取文件
1 供应商点击参与之后,编辑“公司名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送到“******”获取采购文件费支付方式。
2 采购人通过邮件回复采购文件费支付账号。
3 供应商支付采购文件费后,将支付凭证上传至融通平台。
4 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通过融通平台下载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