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25年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飞检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X-AZ-2025-05
二、项目名称:******水务局2025年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飞检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杭埠河大道与皋城路交口人民万福产业园S1地块3号楼102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5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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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水务局2025年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飞检项目采购。
服务范围:对******水务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各项目法人配合,在定期监督检测的基础上,视情况对在建受监的水利项目采取随机、加密监督检测。定期监督检测,即列出计划,按月安排;随机抽样检测即对重点、社会关注度高或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的项目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随机、加密监督检测。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质量检测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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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颖欣、汤文华、朱宝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
******水务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水务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