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即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道路工程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结构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造价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颁发的造价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
7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10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1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2 | 分包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13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4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无效且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证明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
15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此处填写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注释 ) |
16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此处填写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17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此处填写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18 | 主要人员 | 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此处填写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5)按招标公告中第3.1款、3.5款规定的应当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6)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 |
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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